毋庸羞恥作我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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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語有云:「羞恥之心,人皆有之。」正面而言,「健康的羞恥感」可以令我們不敢亂來,做傷風敗俗的事。想想:若我們沒有羞恥心,可能真的會無惡不作。創世記第三章亞當夏娃犯罪,吃了禁果後,他倆對自己的看法亦改變了,立即以樹葉遮體,然後躲藏起來; 這是一種「不健康的羞恥感」,拉遠了人與人、人與神的距離。

人感到羞恥時,會面紅耳赤,眼神閃開,找地方躲逃; 羞恥是很難受的反應,若再加上恐懼眾人會因此討厭我、離棄我,無怪乎許多人都會不惜一切,逃避羞恥。處理上癮個案的專家會告訴我們,無論是賭癮、酒癮、性沉溺,其實當事人背後都有許多羞恥感要逃避;上癮行為可以提供一個暫時的避風港,不用立即面對令自己羞恥的事,可是代價鉅大。

耶穌說:「你們的話,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; 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」(太5:37)說實話本來是很簡單的事; 可是年紀越大,「有錯認錯」和「是就說是」,對不少人竟變得越來越沉重; 我們學會文過飾非,語言「偽術」,居然可以蒙混過關; 只是說了一個謊,就得繼續說下去,免得被人發現,無顏面見江東父老,因此,就不能回頭了。

當逃避羞恥成為習慣,真正重要的事沒有做,無形中,羞恥就成為了我們的主人了。「失見證」或「有辱主名」對許多基督徒來說,是一條大罪。信徒在教會眾人前一定要有好的行為;教會事工嘛,一定要得勝、得勝、再得勝,才算榮耀主。

「重生得救」不表示內裡的羞恥感就自動去除了。我留意到,有一些信徒努力參與教會服事,是以為可以「洗底」,重建自信; 事奉動力不是來自「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」(加5:6),服事就無形中變成了一種補贖功德。然而,於我所見的例子,羞恥感並不見得這樣就去除了。

我們有多少精力是虛耗在躲避羞恥上呢?

報章上報導林以諾牧師承認壓力太大,得了失眠和恐慌症,休息良久亦不見好轉,以致決定在56歲就提早退休,令許多原先計劃好的大型佈道會都得叫停。這當然讓許多支持他的人失望,對他也是很大的犧牲,在網上也引來許多訕笑。不過,我欣賞林牧師的表裡一致的誠懇和勇氣,沒有把事工放在生命之上,更沒有勉強自己維持一個漂亮的外殻。做一個好牧者之先,要活好一個健康的生命。在此謹祝林牧師早日康復!

作者: 許德謙 博士(2017年 8月6日刊登於基督教週報第 2771 期 蒙允轉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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